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灯结彩,人来人往。谭思麟还不知道有这么一个地方,威武雄壮得好比说书人口中的那些宫殿。而这里只是那位将军临时落脚的地方,还比不上他在南京的雕楼画栋。他们在门口停下,那里已经停了好几辆汽车了,余毅下车和阿威吩咐了几句,把谭思麟覆在身上的披风褪下,提着贺礼跨进了门。谭思麟挽着他坚实有力的手臂巧移莲步,看着他在人前摆出一副谦虚的模样。他知道余毅的伤口在痛,那割rou的伤不是一时半会能养好的,何况他这才过了半个月。余毅把那藏在盒子里的白玉观音像拿出来作寿礼,在看到那位年轻有为的将军眉头一瞬间松动之后,他这才明白了这座观音像的真正用处。余毅这招借花献佛,实在是用得巧妙。余毅是重庆的地头蛇,名下产业也不少,怎么说也能与将军说得上话聊的了天的。他拉着谭思麟走到那位将军年前,说道:“吴将军,祝您如那永寿南山、不老松木,身体康健。”“……”谭思麟在内心默默地感叹了一声,他不知道这算不算挑衅,还是余毅粗俗无礼。这位吴将军才三十五岁,这么说好像不是很合适。可是那吴将军好像不甚在意,与他攀谈了一下,还问起他身边这位美娇娘。“这是内人,从小患有口疾,不能给将军贺寿,真是失礼。”说罢,谭思麟便配合着行了个礼。那吴将军也是大忙人,被人众星捧月似的围在中间,余毅也就不讨无趣,拉着佳人就到旁边去了。整个宴会是中西结合的,显得略微有点不伦不类。谭思麟靠在余毅身边,低声问道:“怎么三十五岁还摆寿宴?”“像他们这种大人物,寿宴都不是用来庆祝生日的,是用来拉帮结派的。”余毅帮他理了理那有点歪斜的领口,忍不住说道:“你这样真好看。”谭思麟朝他翻了个白眼,正欲说话便听到后边传来他最不想听到的声音,“余老弟,原来你在这里。”余毅揽着他转过来,面对着也是一身西装的林金山。谭思麟在心里默默说道:他穿着就犹如那小丑一般的不伦不类,而余毅穿着就好看得多了。“林大哥。”这匪头握了握林金山的手,向他介绍道:“这是内人。”谭思麟不情不愿地朝他微笑,并施了个礼。林金山瞬间就青了面孔,他最捧谭思麟,脸上一眉一眼都刻在心里一般,如今只是打扮成女人,怎么会不认得?想不到余毅不仅跟他抢,现在连内人都叫上了!两人看着他有话噎在喉头说不出口的样子直发笑,谭思麟不敢太过明显,而余毅倒是一口牙齿都露出来了。林金山咬紧压根问道:“听说伤得挺重,怎么样?”“还好,只是没能守好大哥的东西,真是对不住了,东西都在吧?”“没丢。”他咬牙切齿的模样真是令人忍不住捧腹狂笑,东西是丢了,但是丢了什么他也不敢说,只能打碎了牙往肚子里吞,独自去承受那位的滔天怒气。左有洋洋得意的余毅,右有视他为粗俗的谭思麟,林金山脸皮也没有厚到再呆下去。余毅估摸人没有人注意,便拉着谭思麟走了。“不吃饭了?”“吃什么吃,心意都带到了,今天晚上爷带你去吃山珍海味。”谭思麟被他拉着上了车,拖过那甩在后座的披风裹住自己,就这么一时半会,都差点冻出鼻涕来。“你不是想让林金山给你说好话么?”“他现在比我还惨,还指望他干什么。”余毅搂着他的肩膀,说道:“爷一切都有计划呢,别担心。”他们随便找了间酒楼停下,余毅让阿威停了车也上来吃,便搂着谭思麟进去了。掌柜的明显认识他,一跨进门槛就迎了上来。“找个雅间,我夫人不喜欢吵闹。”掌柜将他们俩迎进靠街的雅间,谭思麟一边走一边拿手在他腰后狠掐,惹得他不住求饶。“你看吧,是你自己要穿成这样的。”“我还不是为了你!”“你也看到了,什么事都没有,我就跟去遛弯儿一样。”谭思麟伸手去拉他的衣角,把衬衫扯上来,果不其然,白色的纱布已经沾染了点点血红。“流点血而已,男子汉大丈夫……”“管你!”谭思麟没等他说完,扯下那弄得他生疼的发饰扔在桌上,把端菜上来的伙计都吓了一跳,以为是哪家的少奶奶这么豪放。“你今天就安安心心做余夫人吧。”阿威坐在旁边,看看余毅给他夹菜,而谭思麟又赌气夹回他碗里,默不作声地端起碗开始疯狂扒饭。“吃慢点,阿威,你很饿吗?”“可叹我避难到江南境,知心的朋友有几人?慢说是姻缘前生定,想不到在这离乱之中认识了……”“思麟!我们的姻缘是天注定啊,夫人。”谭思麟抬手拂掉他手里的酒瓶,白瓷铿锵碎在地上,那匪头也不敢再喝一口了。☆、(无责任)番外一我叫阿威,是重庆(以前)的土霸王——余毅的小弟。严格来说,我是狂风寨的二当家,因为我的大哥比较挑剔,所以好多事都需要我亲力亲为。很多人都问我,是不是狂风寨人手不够,为什么每次都要我跟着大哥出门做事?就连隔壁寨子的小甲,都会问我:“狂风寨是不是只有你一个弟兄?”其实不是的,狂风寨是一个严谨的、有规格的土匪组织,每个兄弟都有属于自己的事情要做。“阿威,你们一群孩子把狂风寨发扬光大也是不容易。”谭先生的师父,君安对我说道。其实不是的,狂风寨也是有年龄大的人的,多大都有。那些叔公有的住在重庆城里,有的住在山后的坟里。“阿威,余毅连洗脚水都要你端,真是不像话。”谭先生对我说道。其实不是的,一般来说,大哥要我干什么,我就会吩咐我的小弟干什么。看来,很多人对于我的工作都有些误解。嗯,我也有小弟,他跟谭先生差不多年纪,心思活络,就是有时候有会犯蠢,有时候会不听话。最近狂风寨没什么大事,自从举寨迁移之后,也经过了那段艰苦的、充满磨难的岁月,我们又开始招收小弟,继续当起了土匪。我每天都要处理寨子里上上下下的事务和大哥名下的产业,那并不简单,不过好在我大哥现在已经不归我管了,他现在的起居饮食是谭先生负责的。可是某一天,我坐在饭桌前和君师父、君师父的爱人、我的小弟一起吃早饭的时候,我们听到了一声来自大哥房间里的巨响。那听起来像是昨天刚拿回来的前朝花瓶碎裂的清脆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