分卷阅读5
书迷正在阅读:黄金剑、优雅血族进化史、通天要我以身相许、多情教授怪医生!(H)、明天我让你高攀不起、双头龙,大怪兽(H)、妈的智障、演戏只为撩男友[娱乐圈]、炮灰女配的日常(穿书)、宿敌他又甜又粘[重生]
手戳了它一下,笑问:“你最近是不是变胖了?”说完自己也觉得好笑,是一个人独处太久了吗?怎么自言自语起来了?那光团却像害羞似的缩了缩,绕着他飞转起来,冷不防重重撞向他的额头。慕晔“啊”的叫了声,还没回过神,就见那光团得意的晃了晃,飞快地躲回了树叶间。他遍寻它不着,真是既好气又好笑,心想难道一团光也怕被人说胖?到了夜里,却又见那家伙飞来飞去的在自己身边嬉戏。慕晔逗弄它一会儿后,又闭上了眼睛认真修炼。他潜心修行这么久,到了今日才算大功告成,一身灵力总算恢复了。只是他睁开双眼后,看到的却是一副奇异的景象。原来那团光芒非但没有落地,反而正追逐着其他光点,两者一旦相触,就慢慢的融合在一起,变得更为明亮耀眼。难道……它就是这样变胖的?怪不得近来出现的时间越来越长,动作也越来越灵活。慕晔的眼皮跳了跳,隐约知道这意味着什么。神木本有灵性,如今精魄聚合,恐怕再过不久就要化形了。而这一切,或许都是因为他的缘故。他打破了禁地原有的平衡,不知会造成什么后果?慕晔不敢多想,当天夜里却做了个梦,梦见他终于用那棵树锻造出了兵刃,狠狠地刺向楼琛。血流了一地。楼琛苍白着脸气息奄奄,却还是温和微笑的神情。他笑起来的时候,眼神清澈,目光柔和,谁料得到这样温文尔雅的一个人,竟然没有心?是,他眼底映不出他的身影。即便死在了他手里,也依然并不爱他。慕晔是被那无情的眼神惊醒的,醒来后冷汗涔涔,如同被勾去了魂魄一般。从此整日心事重重的,再也无心修炼了。反倒是那团光芒越变越胖,从早到晚的黏在他身边,撒娇似的在他身上蹭来蹭去。有时被戳了一下,才嗖的窜回树叶间去,隔一会儿再偷偷探出身来摇晃。夜里则继续追着其它光点猛吃,吃饱后总会胖上一圈,圆滚滚的跳上跳下,看起来相当快活。慕晔虽有它陪着解闷,却毕竟心结难解,犹豫了几天之后,最终还是决定离开禁地。他怕继续呆下去,终究会忍不住去找楼琛,哪怕是同归于尽也好,他要他的眼睛只看着自己!这样的念头太可怕,他不能给自己这种机会。至于离开禁地的方法,倒也不必太伤脑筋,反正他是从水里爬上来的,顺着溪水跳下去,应该能找到出口。他本就身无长物,所以也用不着收拾东西,直接往水里跳就成了。谁知刚走到溪水边,还没站定脚步,那团长得老胖的光芒就已经飞到了跟前,跳来跳去的拦住他的去路。明明一团光是不可能有表情的,但慕晔就是看得出它那气呼呼的样子,一副不准他离开的霸道态度。相处了这么久,慕晔对它也有些感情,便挥了挥手算是道别,抬脚踏进了水里。光团见硬的不行,马上又来软的,讨好地在他颊边蹭啊蹭,光芒一闪一闪的,楚楚可怜到了极致。慕晔不禁失笑,但也不能为了它改变主意,随手施一个法术,将光团拦在了结界外面,然后一步步走入溪水中。冰凉的水漫上来,半个身体都快被浸没时,耳边突然响起“咚”、“咚”的声响。慕晔转头一看,原来是那光团正拼命的撞向结界,一下又一下,激烈又急切,看了都让人心疼。到最后像是用尽了力气,终于停在半空中,光芒开始四散开来。“嗡——”震耳欲聋的轰鸣声骤然响起,脚下的地面也随之震颤不已,一时间狂风大作,树叶被吹得哗啦作响。而那团光芒更是变得明亮无比,中间逐渐出现模糊的影子。慕晔心中一动,知道它是要化形了,但这时精魄不全,若强行幻化,只怕会功亏一篑。他也无暇细思,连忙从水中站了起来,施法助它固定魂魄。此事甚是费神,也亏得慕晔休养了这么久,勉强能够支撑。只见那光芒愈发耀眼起来,到亮到极致时,忽然出了一声巨响。霎时连天地都变色了。等到响声过去之后,一切却又安静下来,那团光芒黯淡下去,慢慢的现出一道人影——第6章那是个年轻男子,个子高高瘦瘦的,面孔白皙如玉,眼睛尤其明亮,长长的睫毛颤动着,十分无辜的望住慕晔。过了许久,才往前迈出步子。但他根本还未学会走路,刚走出一步就软软的跌倒在了地上。他低头瞧了瞧自己的手脚,先是显得有些困惑,随后又气鼓鼓的瞪大了眼睛,那样子与从前胖乎乎的时候有些相像。慕晔见了,实在忍不住笑出声来。他为了助他化形,已经用尽了全身的灵力,当然不可能再去人界了,只好湿淋淋的爬上岸来,大步走过去扶人。那青年也真机灵,立刻扯住了慕晔的胳膊不放。可惜他还不会说话,只能努力睁大眼睛,黑眸里像是藏着光芒。慕晔叹了口气,道:“放心,我暂时不会离开。”边说边念动咒语。顿时有黑色花瓣从草地上飞起来,纷纷扬扬的落到了青年身上,转眼变成了一袭黑色的衫子,虽然样式朴素,却也还算合身。青年欢呼一声,脸上顿露笑容,快快活活的站起来转了几个圈子。不过他双腿仍是软的,很快又倒了下去,同慕晔滚作一团。两个人虽然都是狼狈万分,却又偏偏一起大笑了起来。慕晔见他天真活泼,像个什么也不懂的孩子,又黏自己黏得厉害,便知道一时半会是走不了。至少,得先教会了他走路再说。幸好那小子学东西特别快,连摔了几个跟头之后,已经能在禁地里四处乱跑了。他也完全不怕脏,赤着脚在草地上踩来踩去,还要跳进小溪里玩水,把自己弄得浑身湿透了,再躺到树底下美美的晒太阳。慕晔拿他完全没有办法。因为他虽然个子挺高,一双眼睛却水汪汪的,又是一副唇红齿白的样子,最会讨人喜欢,只要可怜兮兮的眨一下眼睛,任谁都舍不得为难他。慕晔身为花神,同一些花花草草最为亲近,却从来没见过这样有趣的树精,心里想着教会了他走路就离开,实际却多留了一日又一日。他们两人朝夕相处,没有个名字也不方便。按照青年从前那圆滚滚的模样,叫个圆圆、胖胖的名字倒挺合适,可他偏生脾气大得很,一听人家说他胖就会生气,要么躲起来不见人影,要么就故意踩进小溪里,把水泼得到处都是。慕晔没有办法