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偏头,大声喊道,“要上车吗?我带你去兜风散下心。”安行办事效率高,车牌等证件已经全部弄好了,她就是现在立马上路也可以。纪叙抬眸,对上常晴带笑的眼睛,他没有丝毫迟疑,点了下头之后就几个大步跨向前,拉开车门直接上了车。常晴看了他一眼,也转身笑着上了驾驶室。“嘭”的一声,用力关上车门,她转头看了纪叙一眼,笑道,“放心,我车技很棒。”“嗯。”纪叙淡淡应了一声,他刚刚算是看出来,所以对这个并不是很当心。他的目光轻轻从常晴红润的小脸上扫过,透过干净得一层不染的窗,定定地看向自己刚刚站的那处,“注意安全”四个红色的大字十分显眼。常晴将车窗全部打开,将音乐声调到最大,暴躁的音乐声中,她吹了一声口哨,猛地将车往后退,一甩尾,火红色的越野车向大马路上驶去。离开闹市,常晴以最快的速度向城市边缘驶去。外环古鑫区有片山群,上边专门开辟了车道,专供爱车人士赛车。纪叙曾经也来过。由于是工作日,这里的车很少,常晴几乎是放开的手自己往山上飙去,一路飙到底。山道的一边,是山坡和森林,满眼的绿色让人神清气爽,另一边,是被栅栏围着的是只长着零星灌木的坡和崖,让人看着就忍不住胆战心惊。风很大,又凉,过快的车速带来的风劲直往脸上刮,脸部甚至感觉到刺痛。与其说是兜风散心,不如说她这是在合法飚车发泄。纪叙转头,看向了常晴。她上车前已经将自己披散的头发高高地绑了起来,露出秀气精致的五官。她的脸很小,睫毛很长,薄薄的上眼皮上是淡淡的酒红,星星点点的细碎亮片在阳光下闪闪发着光。她认真的看着前面的路,眼神专注坚毅,明明是小小的个子,转弯时一甩头间却又显得利落帅气,还带着股飒爽和野蛮的劲儿。这姑娘,看着乖巧可爱,实则,这些都是她露给外人看的假象。她并不温柔,也不乖巧,她的骨子里,是不服输的韧。那是生命挣扎的力度,坚韧,像古树上的藤蔓。生来无所依,却努力找所依。……蜿蜒细窄的山道尽头,是山顶的悬崖,常晴一个急刹停下了车,因为惯性往前扑去的身体又被安全带带了回来。她撩开嘴边凌乱的碎发,敲敲方向盘,笑了笑,“这车,刹车非常不错。”纪叙目视前方,路的镜头,是一望无际的蓝天和白云。“经常来这里?”常晴摇摇头,趴在方向盘上偏着头盯着他看,“偶尔。”像是想到了什么,她咧嘴一笑,“在我的印象里,溪姐是一个很成熟稳重又有能力有魄力的人,她做事有计划有毅力,不像我,全凭心情和兴趣。”“她曾经经常坐我的车,所以好了解我开车的技术,可是我第一次带她上这来的时候,她差点把嗓子都喊哑了。”“那是我第一次见她叫的这么疯狂,估计,那也是她第一次见我这么疯狂。”“但是你没有。”“纪叙,我没有在你的眼里看到害怕,更没有看到惊讶。”纪叙收回视线,转头看她,和她对视,“再危险的,我都坐过。”“也是。”常晴脑袋在手肘上蹭蹭,嘴唇浅浅勾了勾,“我差点忘了,你曾经是一名武警,肯定经历过很多可怕的心跳。”纪叙垂眸盯着自己的手,低声道,“可怕的,是心不跳。”闻言,常晴愣住。她自以为从小到大经历了很多,可却远远不及身边的这个男人。至少,她没经历过生死。山顶的风刮过,脑后的马尾轻轻扬起,常晴仰起头,缓缓闭上了眼睛,静静地感受着太阳落在脸上的温度和风的速度。“你什么时候学会开车的?”安静了一会儿,纪叙突然问道。常晴想了想,“忘了。”她自己也忘了从什么时候开始,她喜欢上了速度。“我始终觉得,只要速度够快,我就能躲过所有我不喜欢的事。”她喜欢那瞬间心中失重,头脑空空的感觉。“可我也避开了我喜欢的。”所有人都喜欢别人按照自己所希望的做事,可所有人也都想做自己。这,就是矛盾的最开始,她躲避过,可现在,她选择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去做事。纪叙没接话,侧过头安安静静地看着她,陷入沉思。两人不再说话,静静地在车上吹了会儿风,良久,纪叙问道,“回去吗?”常晴点点头,刚想发动车子的时候却被纪叙抬手阻止了,“我来。”常晴也没意见,乖乖地换到了副驾驶。她原以为纪叙会像之前一样把车开得很稳,不快不慢,可她想错了。车速狂飙的时候,她猝不及防,身体狠狠往后一倒,差点来不及抓住扶手。纪叙余光往这边扫了一眼,见常晴吓了一跳,他眉眼带笑,没有减速的意思,明明是下坡,他依旧加速。“坐稳。”他抽空提醒了一句,车飞快地从山间滑过,速度快到常晴视线都模糊,飞逝的景色都变成了虚影,下坡时那一瞬间的失重感让她尖叫出声。自己飙车和坐别人飙的车差别还是挺大的,常晴一路尖叫,将女歌手的好嗓子表现的淋漓尽致。纪叙听着她的鬼喊鬼叫,只抿着嘴笑,勾起的嘴角沾染上了点不着调的痞意,莫名让人心动。他虽是稳重的人,但心里也住着一头狼。苏醒时,才是真正的他。常晴转过头看着他,忘了尖叫着,微张着嘴,怔怔地看着他,剧烈的心跳砰砰砰,早已分不清是因为害怕这过快的车速,还是因为对他的心动。烦恼、担忧、不开心,还有山顶的路和树都被远远地抛到了脑后,速度果然带走了一切,却还是带不走她对他的喜欢……重新回到古鑫区的安行车行,常晴最后却没有把车开回去,她还想改装一下驾驶座,于是把车留了下来,又重新坐上了纪叙的车。正是饭点,她以感谢为由请纪叙吃了晚饭。回家时路过花店,常晴下车买了束黄玫瑰,纪叙也只当是小姑娘喜欢花,并没有放在心上。常晴一路上都捧着花,一直低头看着,偷偷地笑。半个多小时之后,车稳稳地停在了路边,常晴迅速打开了车门,飞快地跳下了车。车门被关上,旁边的人不见了,那一大束玫瑰却静悄悄地躺在车椅上,花瓣上晶莹剔透的水珠反射着车顶的灯光。